怡 亚 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4-04-1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邓建新)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怡亚通”)董事会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在董事会会议上,针对公司
经营决策的重大问题、在无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先后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长江商学院工商
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天健信
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负责人、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七届、第八届股票发行审
核委员会委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昆吾九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市五岳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卓元道
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今,任怡亚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会议,1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 本年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本年出
开董事 参加董 次数 式参加会 次数 席股东 备注
会次数 事会次 (次) 议次数 (次) 大会次
数 (次) 数
16 16 2 14 0 1
注: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所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已全部参加。
(二)会议投票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查验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上,认
真地履行了职责,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作出了自身的努力。本人认为,
在个人履职年度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 2023
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但也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
公司审议的相关内容提出了专业性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就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
者的合法权益。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所有会议,凡公司要求独立董事出
具独立意见的事项,本人都出具了独立意见。这些意见包括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等事项。具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序
会议 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号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独立意见;2、独立董事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
第七次会议
1 项的独立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 同意
(2023-01-
公司为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
03)
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
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
第八次会议
2 联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
(2023-01-
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18)
第七届董事会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
3 第九次会议 关联公司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 同意
(2023-02-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28) 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2、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深圳
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3、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
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期
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
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宜宾怡亚通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
第七届董事会
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
第十次会议
4 性担保的独立意见;2、独立董事 同意
(2023-03-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关联公司
31)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3、独立董事关
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5、独立董
第七届董事会
事对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
第十一次会议
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6、关于
暨 2022 年度会
5 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同意
议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
(2023-04-
独立意见;7、关于公司 2022 年
1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
期权的独立意见;8、独立董事对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9、独立董
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
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
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十二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
6 同意
(2023-04- 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
26) 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
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
第十三次会议 联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
7 同意
(2023-05- 见;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
25)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
8 同意
(2023-06- 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29)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
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
司发行中期票据及 2023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公司深圳资
第十五次会议
9 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资产支 同意
(2023-08-
持计划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3、
03)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4、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对外担
第七届董事会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3、关于对公
第十六次会议 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10 同意
(2023-08-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17) 见;4、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
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
11 同意
(2023-09- 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7)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
第二十次会议 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
12 同意
(2023-10- 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独
25) 立意见 。
第七届董事会 1、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
第二十一次会 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
13 同意
议 债券新增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2023-12-8) 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为十家子
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听取
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运营情况,对公司内
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公司经营状况及定期报告情况等提出意见和建
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序 发表意见类
会议 议题
号 型
1、《2022年度财务报告》;2、《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2022
2023 年 第 一 次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 专 项
1 审计委员会 会 报告》;4、《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 同意
议 计机构的议案》;5、《2022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6、《2023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
2023 年 第 二 次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2 审计委员会 会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 同意
议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第 三 次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 审计委员会 会 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 同意
议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第 四 次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4 审计委员会 会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 同意
议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第 五 次 《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 计 机 构 的
5 同意
审计委员会 会 议案》。
议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
开展工作,审议了如下事项:
序 发表意见类
会议 议题
号 型
1、《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2、《关于
<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
核方案>的议案》;3、《关于调整公
2023年第一次薪
1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 激 励 对 同意
酬委员会会议
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4、《关
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 计 划 第
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 件 并 注 销
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3、本人还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在本人任期期
间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本人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关
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了独立意见,在此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请
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
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进
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
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九)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查阅
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
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
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3 年
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定价公平合理,
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 2022 年度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
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同意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名吕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审阅了吕品先生的个
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任职条件、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
该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关于<2023 年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公司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
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权激励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 2022 年度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
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相关调
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
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共同推动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dengjx@zy-capital.com
述职人:邓建新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