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 亚 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晓婷)2024-04-1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毕晓婷)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怡亚通”)董事会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在董事会会议上,针对公司
经营决策的重大问题、在无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0 年 3 月-2013 年
12 月,任深圳宝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2014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 25 日-至今,任怡亚通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会议类型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董事会 16 0 16 0 0
公司 2023 年共召开 1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 13 1
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2023年任期之内,
应出席公司董事会16次,本人并认真审议了有关议题,通讯出席16次;应出席股
东大会13次,本人现场出席1次。本人对所出席的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会议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就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 2023 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但也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审议的相关内容提出了专业性建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所有会议,凡公司要求独立董事出
具独立意见的事项,本人都出具了独立意见。这些意见包括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等事项。具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董事会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类型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
立意见;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
第七届董事会
2023-01-03 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公 同意
第七次会议
司为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
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 2023
2023-01-18 同意
第八次会议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
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2、独立董
第七届董事会第 事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
2023-02-28 同意
九次会议 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鼎盛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
务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怡亚通
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
第七届董事会第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2、独立董事关
2023-03-31 同意
十次会议 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
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
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独立意见;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5、独立董事对公
第七届董事会第 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
2023-04-13 十一次会议暨 见;6、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同意
2022 年度会议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
权的独立意见;8、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
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9、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深圳市盐田
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
立意见;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3-04-26 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同意
十二次会议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3、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
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公司申请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3-05-25 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同意
十三次会议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2023-06-29 同意
十四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联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资
2023-08-03 同意
十五次会议 产支持计划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3、独立董
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
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3、关于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2023-08-17 同意
十六次会议 报告的独立意见;4、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
见;5、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
2023-09-27 同意
十九次会议 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3-10-25 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 同意
二十次会议
业务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新增担保额度暨关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3-12-8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为十家子公 同意
二十一次会议
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听取公司审
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运营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
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公司经营状况及定期报告情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具
体履职情况如下:
序
会议 议题 发表意见类型
号
1、《2022年度财务报告》;2、《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2022
2023 年 第 一 次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 专 项
1 审计委员会 会 报告》;4、《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 同意
议 计机构的议案》;5、《2022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6、《2023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
2023 年 第 二 次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2 同意
审计委员会 会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
议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第 三 次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 审计委员会 会 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 同意
议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第 四 次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4 审计委员会 会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 同意
议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第 五 次
《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 计 机 构 的
5 审计委员会 会 同意
议案》。
议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组
织开展工作,审议了如下事项:
序
会议 议题 发表意见类型
号
1、《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2、《关于
<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
核方案>的议案》;3、《关于调整公
2023年第一次薪
1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 激 励 对 同意
酬委员会会议
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4、《关
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 计 划 第
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 件 并 注 销
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
开展工作,审议了如下事项:
序
会议 议题 发表意见类型
号
2023年第一次提名委 《关于提名吕品先生担任 公 司
1 同意
员会会议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2023年12月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开机制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
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进
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
核查。本人还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
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九)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查阅
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
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
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3 年
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定价公平合理,
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 2022 年度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
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同意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名吕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审阅了吕品先生的个
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任职条件、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
该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关于<2023 年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公司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
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权激励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 2022 年度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
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相关调
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
态度,在2023年度工作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推动
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
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13714007383@139.com
述职人:毕晓婷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