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 亚 通: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公告2024-12-13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1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12日召
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议案》,对2025年度公司将发生的衍生品交易作出以
下预测。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外汇衍生品交易和 大宗商
品类套保交易业务,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
发展。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均以风险中性套保为原则,利用金融衍生产
品工具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
1、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向下列表格(1)中列
示的 48 家银行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
品交易所、东证期货、中信建投、国海良时等申请不超过等值 80 亿美元(含)
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期权类组合、人民币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
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工具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
套期保值的目的;上述 80 亿美元(含)同时包含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白
糖、粮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类的套保交易额度。
表格(1)
序号 银行名称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3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14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2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
23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4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5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6 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7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8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9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0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1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2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村支行
3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4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5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7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39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0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2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3 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4 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45 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7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 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均以风险中性套保为原则,最大程度
规避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
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套保效果。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业务还
允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
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怡通新
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金怡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仓储
物流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怡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上述表格(1)中
列示的 48 家银行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
商品交易所、东证期货、中信建投、国海良时等申请操作。公司及其上述控股子
公司可操作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总额度不超过 80 亿美元(含)。
2、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香港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
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等)向上述表格(1)中列示的 48 家银行和下列表格(2)
中列示的 27 家银行及英国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Barclays Bank Plc)、Nomura
Singapore limited、中国国际金融(国际)有限公司、海云汇(香港)有限公
司、乒乓智汇有限公司、新加坡交易所等申请不超过 80 亿美元(含)(或等值
其他货币)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期权类组合、人民币外汇掉期、利率
掉期、货币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或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低风险业
务额度、或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上述 80 亿美元(含)同时包含黄
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白糖、粮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类的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
额度。外汇交易额度用以开展金融套期保值交易。外汇交易额度、足额人民币/
外币质押借款低风险业务额度、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的具体金额、
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申请有效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表格(2)
序号 银行名称
1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3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4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5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6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7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 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
9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0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2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4 兴业银行香港分行
15 华侨银行香港分行
16 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
17 花旗银行
18 中信银行(国际) 有限公司
19 国泰银行香港分行
20 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
21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22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3 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4 澳门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为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私人
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
度预测的议案》。本次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
联交易。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
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
合约到期无法履约导致的违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
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操作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及操作人员误操作
的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交易对手。
3、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剧烈
波动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积
极应对,妥善处理。
4、金融衍生交易以套保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
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套保效果。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
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 160 亿美元(含),
超过部分须依据《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5、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公
司严禁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6、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严格授权和岗位制衡制度。公司将严格
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衡制度,同时加强相关
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
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7、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保证交易系统
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以减少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