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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风科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公告2024-10-26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 股)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金风科技与关联方在

2025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A 股)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建军先生、杨丽迎女

士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 1-9 月     2025 年
               关联方                 业务类型
                                                 实际发生   占同类业   预计额
                                                     额       务比例     度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销售商品     1,013      0.04%     40,813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4,708      3.29%     699,701
及其控股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           /      36,637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41,664


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4,939      1.03%     41,009


    其中:公司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
峡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将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三峡能源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疆风能”)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 162 号

    办公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21 层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软件开发;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疆风能是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持股 56.67%的控股子公司,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90.46%,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持股 9.54%,实际控制人是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疆风能资产总额 600,468.69 万元,

净资产 560,960.22 万元;2023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947.69 万元,

净利润 17,622.2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新疆风能资产总额 591,418.10 万元,净

资产 561,332.35 万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380.53 万元,

净利润 4,131.63 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新疆风能为公司的主要股东,截至2024年9月30日,持有公司

497,510,186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78%,同时公司董事高建

军先生担任新疆风能的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第二款第(三)、(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风能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5、经查询,新疆风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承军

    注册资本:2,862,521.9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 1 号院 1 号楼二层 206-23 室

    办公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 2 号院成大中心 5 号楼

    主营业务: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清洁能源、水利、水电、

电力、供水、清淤、滩涂围垦、环境工程、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
的投资;投资咨询;资产托管、投资顾问;机械成套设备及配件的制

造、销售;承包境内水利电力工程和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业务相关

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三峡能源 28.18%的股份;通过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三峡能源 20.96%的股份;通过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

有三峡能源 3.49%的股份。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三峡能源资产总额 31,170,756.09 万元,

净资产 9,548,493.91 万元;2023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2,648,547.24

万元,净利润 826,995.29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三峡能源资产总额 33,114,282.35 万元,

净资产 9,985,827.73 万元;202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505,866.46

万元,净利润 483,098.84 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三峡能源为公司主要股东,截至2024年9月30日,持有公司

386,909,686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6%,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三峡能源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5、经查询,三峡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疆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

    注册资本:1,268,696.1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

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

    主营业务:能源投资及资产管理;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及

制品销售。

    股权结构:新疆能源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持股90.22%,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持股9.78%,实

际控制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疆能源资产总额4,251,078.12万元,净

资产1,903,161.49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246,636.54万元,

净利润195,173.87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疆能源资产总额4,329,323.09万元,净资

产1,968,735.26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83,953.62万元,净利

润64,827.45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建军先生担任新疆能源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能源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5、经查询,新疆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立新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范兵

    注册资本:93,333.33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

谷大厦5层

    办公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

源大厦10层

    主营业务:风电、光伏/光热电、水电、天然气、煤层气、页岩

气、地热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对外投资。

    股权结构:立新能源由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7.38%,实际控制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新能源资产总额963,224.44万元,净资

产294,840.20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8,976.86万元,净利

润13,555.53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立新能源资产总额1,071,901.99万元,净资

产296,456.22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2,804.98万元,净利润

9,068.80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建军先生自2024年4月26日起不再立新能源担任董

事,自高建军先生离任立新能源董事后12个月内,仍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立新能源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5、经查询,立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伏电气”)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红卫

      注册资本:9,528.1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点: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新大街

1号

      主营业务:其他未列明制造业。制造、研发、设计、销售、安装、

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电子装置及电子元器

件、高效节能环控设备及零部件、冷却装置和器件、金属柜体、精密

钣金制品、储能及新能源系统的成套智能环控设备;计算机软、硬件

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分布式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欧伏电气是北京欧伏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持股52.81%

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红卫、陈红蕾。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欧伏电气资产总额83,832.83万元,净资产

43,311.29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2,637.52万元,净利润

3,500.46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欧伏电气资产总额85,011.63万元,净资产

47,998.21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333.34万元,净利润

1,874.55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薛乃川先生担任欧伏电气的董事,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欧伏电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5、经查询,欧伏电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价格将按以下原则和顺序确定:

    1、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主要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

    由于关联方主要为国有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

零部件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得。公司作为投标者就有关招标作出响应,

递交投标文件。

    公司根据测风选址结果结合招标要求制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载

有完成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风力发电机组的配置、技术方案、质保
要求等招标范围要求。向关联方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的条款

及售价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确定。

    在投标过程中,公司的投标部门负责根据范围、项目周期及复杂

程度(参照分包商及供应商报价)估计成本,以及负责估计现行市场

收费。该估计成本将便于监控投标预算,有助于公司采购部门控制成

本。

    2、市场交易价格定价方式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可以不招标的零部件

销售,公司参考零部件现行市价、质保要求及合约所提供之机遇及所

涉风险而确定价格和条款,交易价格参照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

销售相同或同类产品的平均交易价格。公司就相关产品提供的条款及

定价与向其他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和定价一致。

    公司成立了专业团队执行销售程序,亦对销售过程进行监控,根

据销售及监控程序,营销中心、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及法务部等部

门将审核并确保公司就产品销售提供给关联方的条款与定价与其他

独立第三方一致。

    (2)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遵循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

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公司采用综合评比采购方式,采购部门将采购需求文件统一发放

给意向供应商,并组织需求部门、技术部门、质量控制部门、财务部
门等成立评审小组,就供应商报价方案进行评议并确保公司就采购商

品提供给关联方的条款与定价与其他独立第三方一致。

    (二)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合同和

订单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的

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

业交易行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

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度与关联方交易的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预期的业务

需求,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申请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

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

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