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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风科技: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11-16  

 股票代码:002202      证券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以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股份回购数量

 不超过 4,225.00 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0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实施

 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1,492,1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7%,最高成交价为 10.00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9.49 元/股,成交金额为 114,011,963.25 元(不含交易费用),

 并于次一交易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暨回购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41,928,1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1.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9.49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439,238,786.86 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

《关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数量共计 42,228,1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0.99947%,最高成交价为 11.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42,384,531.66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

 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价格,本次股份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

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

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

前景,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

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

披露本公告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数量为 42,228,1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0.99947%,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按

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则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公司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

三年内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

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

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

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