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12-14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
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
见》。
4、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
票,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 480 人调减为 460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15 万股调
整至 3,940 万股;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中的部分将调整至本次
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0 万股调整为
282.8173 万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
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均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监事会同意对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及授予事
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授予日不违反《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截至授予日,本次激励计
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违反《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截至报告出具日,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首次授
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等事项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符
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
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