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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科创: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3-27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1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开始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


                                      1
 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 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新东路 1 号清华信息港科研楼十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 打 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2.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 打 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3.00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1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6.00     关于子公司 2024 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

 17.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8.00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9.00                                                                            √
           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20.00                                                                            √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分别
 刊登在 2024 年 2 月 24 日、2024 年 3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2、3、4、20 为特别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4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
 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3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
    (3)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
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8:30-11:30 时,14:00-16:00 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 A 座五楼董事
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 A
座,邮编:518117
    联 系 人:于喆、任红娟、张驰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4、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3”,投票简称为“力合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
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
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
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同意
                         提案名称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00                                                   √
         的议案
         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2.00                                                   √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00                                                   √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4.00                                                   √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5.00                                                   √
         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6.00                                                   √
         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2.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3.00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1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15.00                                                   √
        案
        关于子公司 2024 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
16.00                                                   √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17.00                                                   √
        案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18.00                                                   √
        险的议案
        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00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20.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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