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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科创:兴业证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4-03-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
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力合科创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
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467 号)核准,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 发行
45,998,160 股 新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10.87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99,999,999.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118,721.7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94,881,277.49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1 日,上市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大华验字[2020]000245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
第 441A003945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1
下: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5,321.55 万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 5,435.44 万元(其中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756.99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4,077.6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16.55
万元,募集资金合计投入 5,494.21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
资金累计投入 50,815.76 万元。
     综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50,815.76 万元,尚未使
用的金额为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
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
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
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
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为保
障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上 市 公 司 将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4,600.00 万元对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集团”)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力合科创集团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00.00 万元向惠州力合创
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力合”)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根据上述
事项,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作为共同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深圳分行和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市公司及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惠州力合作为共同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兴 业证券
  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主体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701010010                                                      已销
                                     上市公司       495,114,154.21              ---
司深圳分行             1832970                                                          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126   力合科创集团有                                     已销
                                                               ---              ---
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00535577         限公司                                           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销
                     71727333769   惠州力合创新中
司惠州仲恺科技园支                                             ---              ---     户
                          4          心有限公司
行
      合计                                          495,114,154.21              ---
      注:初时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余额人民币 495,114,154.21 元,
  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94,881,277.49 元存在差异系其他发行费用影响。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专户银行账户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注销。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及惠州力合创新中心
  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科技园支行的专户银行账户已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和 2023 年 11 月 2 日注销。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
  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

                                          3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

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3 年 11 月注销。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钦秋                周    倩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5 日




                                  5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94.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815.7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
例
                     是否已                                                                                                        项目可
                                                                                              截至期末
                     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资进度
                     目(含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2)              (%)(3)
                     部分变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2)/(1)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力合仲恺创新基地    否        34,600.00   34,600.00           4,077.66         33,969.67     98.18% 2021.11.3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补充上市公司流动
                       否        13,000.00   13,522.72           1,416.55         14,968.81 110.6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金
3、中介机构费用及其
                       否         2,400.00    1,877.28                 0.00           1,877.2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他相关费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000.00   50,000.00           5,494.21         50,815.76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6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计                                50,000.00     50,000.00            5,494.21      50,815.76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延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迟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发的《竣工联合验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收意见书》,标志着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通过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工程规划
(分具体募投项目)
                       验收合格证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的联合验收。由于项目工程款项结算需要一定时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
                       目尚存在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公司后续将直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569.13 万元,其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中力合仲恺创新基地项目人民币 2,200.43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人民币 1,368.7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不适用
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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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按照相关手续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4,165,460.54 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日常经营活动。节余资金产生原因主要系:1、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项
                             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由于项目部分工程款项结算周期较长,尚有未支付的工程尾款。2、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
                             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转出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 1:根据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中规定,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
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标的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若实际支出超过人民币 2,400.00 万元,超出部

分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扣除;反之,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为人民币 1,877.28 万元,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将中介
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结余资金的人民币 522.72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调整后本公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的承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3,522.72 万
元,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的承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1,877.28 万元;


       注 2:2021 年度本公司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利息收入 29.54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 3:根据本公司 2023 年 10 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416.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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