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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科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2024-03-27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 9:30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3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
议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
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对本
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总发生情况整体未超出 2023
年度的预计总范围,但实际发生金额与原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业
务需求、市场供求变化及其他不可控因素所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
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经审查,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
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
意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
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公司独立董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查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经核查,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考虑了股东持续、稳定的回
报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红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公司独立董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查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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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经核查,本次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公司独立董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查并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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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签署页)




   独立签字:




   张汉斌                      黄亚英               吴光权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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