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 承诺函 根据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人 (身份证号码:110108**********50 )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有鉴于此,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特此承诺。 承诺人:崔晓辉 202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