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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8-17  

                                                            决议公告:2024-048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例行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
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迟海平先生、徐立新先生、李贺先生、唐
长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
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的巨潮资讯网。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
见刊登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2、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募集资金 2024 年上半年存
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募集资金 2024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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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议公告:2024-048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3、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
制度》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的巨潮资讯网。

    4、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主责主业有关事宜的议
案》。

    同意确定公司主责为:作为一家技术领先的科技型新材料企业,围绕着先进
纺织、新能源材料、安全防护、信息技术、生物基材料、绿色化工等应用领域,
推动新材料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努力建设成为行业领先、股东满
意、员工自豪、社会尊敬的领军企业。同意公司主业为:新材料。同意公司拟培
育主业为:绿色化工。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5、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职业经理人考核有关事
宜的议案》。在表决时,利益相关董事迟海平、马千里进行了回避。

    《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成激励实施办法》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6、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
案》。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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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
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

    8、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
及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9、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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