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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10-24  

                                                            临时公告:2024-059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 12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500,000 股,占本次
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863,794,983 股的 0.06%。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3,794,983 股变更为 863,294,983
股。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12 名激励对象,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请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17 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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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烟国资〔2022〕65 号),烟台市国资委原则同
意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自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2022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347 名激励对
象授予合计 1,881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8、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价格的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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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75 名激励
对象授予合计 111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10、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12、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
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50,000 股,占回购注销
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4,044,983 股变更为
863,794,983 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
关事宜。
    13、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参加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
公司终止劳动关系,1 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共涉及限制
性股票 90,000 股;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共涉及限制性股票 410,000 股
(其中参与首次授予的 7 人,涉及限制性股票 350,000 股;参与预留授予的 3 人,
涉及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上述 12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
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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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有关规定,
对于因退休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2 名激励对象,因未满足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可行使时间限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0,000
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
的 10 名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总计 1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50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 863,794,983 股的
0.06%;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前股份总数 19,670,000 股的
2.5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总
数由 19,670,000 股减少至 19,170,000 股。
    3、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为 8.65 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有关规定,因退休等客观原因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
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8.6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因个人
原因离职的 10 名激励对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
价格(即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标的
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 8.22 元/股回购。
    4、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9,815.48 元,均来源于公司自
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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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验资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 12 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山永会验字[2024]第 2 号验资报
告。
      2、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00,000 股后,公司
总股本由 863,794,983 股变更为 863,294,983 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前             变动数                  本次回购后
 序号       股份类型
                         股数(股)     占比         (股)          股数(股)         占比

  1        限售流通股     51,837,238       6.00%       -500,000           51,337,238      5.95%

  2       无限售流通股   811,957,745    94.00%                  -        811,957,745    94.05%

          合计           863,794,983   100.00%         -500,000          863,294,983   100.00%


      备注:实际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
条件的要求,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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