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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2024-10-29  

                                                               临时公告:2024-062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
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性
原则,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及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
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
试,并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
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计提金额占 2024 年 1-9 月合并报表
            项目                     金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614,527.67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8,278,005.28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44,105.24                                 -
     信用减值损失小计              -17,619,372.37                              11.66%
        存货跌价损失                -23,064,284.53                                   -
     资产减值损失小计              -23,064,284.53                              15.27%
           总计                    -40,683,656.90                              26.93%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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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
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
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

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
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
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
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
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
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
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
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
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

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
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
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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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
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
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
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
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
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
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
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
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
期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3)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

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本集团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票
据到期日在 1 年以内,本集团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
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如果票据到期日超过 1 年的,本集
团按照该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应收票
据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本集团取得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

账款政策划分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2、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的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
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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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

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
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
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
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
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

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

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的一部分。

    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
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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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 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
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
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4、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
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
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
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 1-9 月资产及经营状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 年 1-9 月,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计
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4,068.37 万元,减少公司 2024 年 1-9
月利润总额 4,068.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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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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