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孙毅先生及其 控制的企业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源桐”)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 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是否为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总股本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股份比例 限售股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押 海通证券股 24,500,000 5.78% 0.47% 否 否 2024-02-02 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 12,000,000 2.83% 0.23% 是 否 2024-02-02 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 孙毅 23,510,000 5.54% 0.45% 否 否 2024-02-07 份有限公司 云南国际信 9,935,800 2.34% 0.19% 否 是 2024-02-08 至股份解 托有限公司 资金 是 除质押之 需求 云南国际信 日止 7,218,670 1.70% 0.14% 否 是 2024-02-08 托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 3,000,000 0.23% 0.06% 否 是 2024-02-01 份有限公司 桐庐源桐 国联证券股 实业有限 5,000,000 0.38% 0.10% 否 是 2024-02-02 份有限公司 公司 财通证券股 10,000,000 0.76% 0.19% 否 是 2024-02-02 份有限公司 -1- 招商证券股 8,000,000 0.61% 0.15% 否 是 2024-02-02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 103,164,470 5.94% 1.97% - - - -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质押 质押 股东名称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一致行动人 8,000,000 1.89% 0.15% 2023-12-05 2024-02-05 孙毅 是 24,000,000 5.66% 0.46% 2023-12-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220,000 6.89% 0.56% 2023-12-05 2024-02-08 合计 - 61,220,000 14.44% 1.17% - - -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比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例(占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质押 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司总股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本)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孙毅 424,015,664 8.09% 257,264,960 273,209,430 64.43% 5.21% 154,621,001 56.59% 109,190,197 72.40% 桐庐源桐 实业有限 1,312,089,939 25.02% 551,197,000 577,197,000 43.99% 11.01% 0 0% 0 0% 公司 平阳会利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浙富控 20,287,759 0.39% 0 0 0% 0% 0 0% 0 0% 股专项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1,756,393,362 33.49% 808,461,960 850,406,430 48.42% 16.22% 154,621,001 18.18% 109,190,197 12.05% -2-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1、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数量 34,782,61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98%,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对应融资余额 为 6,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618,029,43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 例 35.19%,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9%,对应融资余额为 100,001 万元。对于上述款项,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且按照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