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申能环保对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7-18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4-07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申能环保对
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和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
保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环保”)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环保集团”)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70,000 万元(大写:人
民币柒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申能环保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已分别经江西自立、申能环保股东决定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7WGXR6F
法定代表人 董庆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0,853.333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16 日
登记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 57 号 9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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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废
经营范围 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土壤污染治理
与修复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联环保集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申联环保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9,139.83 642,627.43
负债总额 464,816.52 418,214.98
所有者权益总额 224,323.31 224,412.45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0,530.14 711,037.44
利润总额 -113.86 2,813.53
净利润 -89.15 2,491.41
注: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申联环保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4、担保金额:7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分别经江西自立、申能环保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江西自立、申能环保可控的范围之内,江西自立、申能环保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
风险进行控制,对申联环保集团的担保不会影响江西自立、申能环保的正常经营,且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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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保集团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江西自立、申能
环保为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为 600,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87,100.0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6%;
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52,852.34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
申能环保为甘肃工企危服环保有限公司承继履行合同提供关联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
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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