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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莱生活: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4-03-02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4-007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3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薛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

“《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薛霞:

    经查,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莱生活或公司)存在下列

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一是罗莱生活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收到时任董事赵丙

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丙贤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赵丙贤在2023年

10月26日前并未签署辞职报告,公司所披露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公

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第五次(临时)、第六次(临时)会议

参会人数及表决情况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时任董事赵丙贤前期被

采取留置措施,无法履行董事职责,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在知

悉该事项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罗莱生活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秘书薛霞作为直接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主管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公司上

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认真汲取教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措施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深刻反思并认真汲取教训,将加强对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

    该警示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