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万达先生、刘纯斌先生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签署了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郭万达先生、刘纯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