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2024-03-11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总裁陈永红先
生计划自 2023 年 12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不低于 20 万股(含本数)。
2、截至目前,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出于个人原因等因素考虑,
陈永红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陈永红先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
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期内,陈永红先生将继续按
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陈永红先生的增
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总裁陈永红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本次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永红 董事长、总裁 13,500,000 1.58%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计划增持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主体在计划增持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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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董
事长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股份数
姓名 职务 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数不低于(万股)
陈永红 董事长、总裁 20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
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23 年 12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上述增持主体自有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身份
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
持计划。
(八)本次增持股份的承诺事项及锁定安排
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
股份,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出于个人原因等因素考虑,陈永
红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陈永红先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
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期内,陈永红先生将继续按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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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陈永红先生的增持行
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
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增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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