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2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28 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634,793,18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3.82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424,909,962.8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为 2,386,512,911.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经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 A 验字 [2020]002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公司 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50,605.56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69,561.81 - 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补充流动资金(-) 84,193.67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5,529.83 合计 239,890.87 2、2023 年度公司 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 合计 -- 3、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募集 资金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制定并修订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进行了 规定。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和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 力电池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和中信证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 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3 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 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中信证 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该专户 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动 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 极材料)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 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 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 已完成了募投项目变更。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和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 料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 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印尼 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 年 度 公 司 已 将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工 商 银 行 深 圳 新 沙 支 行 (4000022529200818126)、中行荆门高新区支行(570380386276)、中国进出 口银行湖北省分行(2130000100000199951)销户。 2023 年 6 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 (100000900844745)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 年度《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23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 元正极材料)”项目已经获得银行项目资金的支持,正在按照预期进度有序建设。 公司计划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 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 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 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将原计划投入“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 (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的剩余部分未 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00 万元)用于“印尼红土 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剩余部分未使 用募集资金 35,527.7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46.93 万元,银行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980.8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5 月 13 日,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 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六、其他发行事项 (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 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批程序及发行结果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 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格林美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 监许可 [2022] 1298 号)及相关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 行全球存托凭证所对应的新增 A 股基础股票不超过 478,352,225 股,按照公司确 定的转换比例计算,GDR 发行数量不超过 47,835,222 份。首次募集发行的 GDR 数量为 28,184,100 份,发行价格为每份 GDR12.28 美元,募集资金为 3.46 亿美 元;此外,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了 2,818,400 份 GDR,募集资金为 3,460 万美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81 亿美元,本次 GDR 代表的基础证券为 31,002.50 万股 A 股股票(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 GDR 所代表的 A 股 股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于2022年7月28日到账金额340,115,409.32 美元,2022年 8 月 26 日 到 账 金 额 33,884,124.65 美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后 实 际 到 账 金 额 为 373,999,533.97美元,折算为人民币2,524,810,801.8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 含税)合计人民币13,710,797.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1,100,004.34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310,025,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201,075,004.34元,本 次募集资金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 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资报告》(亚会验字(2023)第01520002号)。 (二)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1、GDR 资金用途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瑞士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公司发行的 GDR 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中欧夏令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GDR 证券全称:GEM Co., Ltd., GDR 代码:GEM。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约 50%将用于支持公司印尼镍资源基地生产运营、约 20%将 用于欧洲三元前驱体生产基地和动力电池回收中心开发、约 30%将用于补充公司 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海外运营的流动资金。 2、GDR 资金入账情况 开户银行 账号 入账日期 入账金额(美元) 2022.7.28 340,115,409.32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 846210113514 2022.8.26 33,884,124.65 合 计 373,999,533.97 注:以上合计金额含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710,797.51 元。 3、GDR 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GDR 发行所得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中,公司 已使用GDR募集资金299,206,494.24美元,其中187,491,487.74美元已用于支持公 司印尼镍资源基地生产运营,111,715,006.50美元已用于补充公司及其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在海外运营的流动资金,剩余尚未使用的GDR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526,233,734.03元存放在公司银行账户上。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GDR所得资金均按照招股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附件一: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7 附件一: 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8,651.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4,546.9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9,890.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05%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 目(含部 资总额 (1) 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2) =(2)/(1) 期 重大变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 否 31,457.62 31,457.62 31,679.22 100.70 2022 年 12 月 9,549.62 是 否 池包项目 3 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 否 55,000.00 55,000.00 55,023.88 100.04 2021 年 6 月 18,839.08 是 否 驱体生产项目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 (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 是 68,000.00 3,453.07 3,453.09 100.00 2022 年 12 月 25.95 是 否 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 料)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4,193.67 84,193.67 84,202.78 100.01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 否 - 30,000.00 0.00 30,002.07 100.01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1 万吨镍/年))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 34,546.93 35,529.83 102.85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238,651.29 238,651.29 0.00 239,890.87 100.52 28,414.6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计 划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 更情况 公司,建设地点为福建省宁德福安市湾坞西片区冶金新材料产业园。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 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中苏拉威西省摩 洛哇丽(Morowali)县中国印尼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2021 年 5 月 13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本期无 整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亚 会 A 核字[2020]0123 号),经审核,截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 506,055,627.75 元,具体如下:3 万吨/年 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 471,524,881.35 元,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34,530,746.4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元。 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506,055,627.75 元。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本期无 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3 年 6 月已全部注销。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本期无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3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际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总额(1) 额 (2) (3)=(2)/(1) 期 变化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 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 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 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30,000.00 0.00 30,002.07 100.01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 万吨镍/年) 元正极材料)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 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 34,546.93 - 35,529.83 102.85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 元正极材料) 合计 64,546.93 0.00 65,531.90 101.53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印尼镍资源项目,扩大镍资源的获取数量与战略 掌控能力,为建设全球竞争力的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制造体系提供战略镍资源保障,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动 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经获得银行项目资金的支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持,正在按照预期进度有序建设。本次将原计划投入“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的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00 万元)用于“印尼红土镍矿 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5,527.7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 为 34,546.93 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980.8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5 月 13 日,上述议案 4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