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517.SZ 债券简称:23 格林 G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23 格林 G1”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 引第 2 号—临时报告(2023 年 10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规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处行业: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 栋 20 层 注册资本:513,129.1557 万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开华 公司成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28 日 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妇 二、减资并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一)减资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发行人《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 点“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五)款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 1 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发行人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发行人原 激励对象中有 59 人离职,发行人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 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年度业绩不达标而不满足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发 行人将按照规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 及上述因个人考核等级不达标人员已获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429.50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由 5,135,586,557 股变更为 5,131,291,557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135,586,557 元 变更为 5,131,291,557 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根据发行人《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将回购注销离职人员 59 人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因个人年度考核等级不达标 2 人已获授的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9.50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由 5,135,586,557 股变更为 5,131,291,557 股,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5,135,586,557 元减少至 5,131,291,557 元。同时,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推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发行人计划将营业期限变更为至长期。因此,发行 人决定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总 股本、营业期限等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减资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进展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024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 2 公司章程备案。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表:发行人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减变动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流通股 48,571,971 0.95% 44,276,971 0.86% -4,295,000 高管锁定股 19,686,301 0.38% 19,686,301 0.38% - 股权激励限售股 28,885,670 0.56% 24,590,670 0.48% -4,295,000 二、无限售流通股 5,087,014,586 99.05% 5,087,014,586 99.14% - 三、总股本 5,135,586,557 100.00% 5,131,291,557 100.00% -4,295,000 四、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3,558.6557 万元。 513,129.1557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自 2001 年 12 月 28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自 200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日至长期。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股本为 513,558.6557 万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股本为 513,129.1557 万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五、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减资及修改公司章程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变动,不会导致发行 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发行人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以上变 更事项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目前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良好。 民生证券作为“23 格林 G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民生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 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3 民生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公司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并修改 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