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4-08-1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保障人才可持续发展,充分
调动领军人才、尖刀人才、创新人物及领军管理人才、青年骨干人才、出海员工
及其他工程技术人员的奋斗精神,提升管理、经营质量,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
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
活力,保障人才可持续发展,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领军人才、尖刀人才、创新人物及领军管理人才、青年骨干人才、出海员工及其
他工程技术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公司领军
人才、尖刀人才、创新人物及领军管理人才、青年骨干人才、出海员工及其他工
程技术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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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
核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比例(X)
2024 年营业收入
第一个解除 2024 年营业收入值
2024年 值达到 313.50 亿
限售期 达到 418.00 亿元 各考核年度内营业收
元
入
2024-2025 年两
2024-2025 年两年 (A):
第二个解除 年的累计营业收
2025年 的累计营业收入值 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