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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美:关于印尼青美邦镍资源二期湿法冶炼(1168m3反应器)(HPAL)产线成功开通暨项目进展公告2024-09-1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6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印尼青美邦镍资源二期湿法冶炼(1,168m反应器)
      (HPAL)产线成功开通暨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9 月 10 日上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
股子公司 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 (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美邦”)镍资源二期湿法冶炼(1,168m反应器)(HPAL)
产线开通仪式在 IMIP 园区成功举行。至此,公司出海团队经过 16 个月的顽强拼
搏,攻坚克难,完成青美邦镍资源二期工程建设与调试的全部任务,全线开通,
工艺运行指标与产品质量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标志公司印尼红土镍矿湿法冶
金项目在一期成功运行基础上,再次以自主设计、自主技术挑战 1,168 立方米超
高压技术(HPAL)反应器在低品位红土镍矿湿法冶金领域的成功应用,成为世
界第一例 1,168 立方米超高压反应器成功处理低品位红土镍矿的湿法冶金工程技
术案例,单反应器产能超过 2.5 万金吨镍/年产能(以含镍 1.12%品位的低品位镍
矿计量),创造红土镍矿湿法冶金项目建设周期(含调试)仅用 16 个月的案例,
再次证明中国湿法冶金工程技术的巨大成就。青美邦项目的成功开通,打开了公
司其它在建镍资源项目走向成功的坚实基础,再次表明公司在全球红土镍矿湿法
冶金工程技术领域的技术先进地位,是公司在印尼与 ECOPRO 合作建设“镍湿
法冶炼—前驱体—正极材料”全产业链全球领先战略联盟的坚实基础。
    青美邦由公司、IMIP、邦普循环(CATL 旗下企业)、日本阪和兴业、韩国
ECOPRO 合资组建。青美邦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通过完成自主工艺优化,从一
期的年产 4 万金吨镍/年产能扩容至 6.5 万金吨镍/年的总产能,其中一期项目 4
万金吨镍/年已经满产运行,开创了全球首例企业成功自主设计、自主建设、自主
运营的低品位红土镍矿湿法冶金(HPAL)产线,2023 年全年及 2024 年上半年
毛利率均超过 30%,体现了优异的盈利能力。目前公司已建成及在建的镍冶炼产
能共 15 万金吨镍/年,其中,青美邦总产能 6.5 万金吨镍/年,公司控股的美明项
目总产能 2.5 万金吨镍/年、控股的格林爱科项目总产能 2.0 万金吨镍/年以及参
股的 ESG 项目总产能 4.0 万金吨镍/年建设均在稳步推进,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镍资源项目     股权情况    产能(万金吨镍/年)    项目状态
   青美邦一期       控股              4.0            已实现满产
   青美邦二期       控股              2.5            成功开通
         美明       控股              2.5            2024 年 10 月开通
         ESG        参股              4.0            2024 年 10 月开通
    格林爱科        控股              2.0            2024 年 12 月开通
         合计         -              15.0                -

    随着青美邦二期项目的成功开通,打开了公司各在建镍资源模块如期开通的
技术基础与工程基础,公司将按照预期计划全速开通各镍资源模块,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障公司 2024 年镍产出的目标达成,保障公司年度预期业绩的有效
实施。
    公司印尼在建年产 5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正在快速推进,预计将于 2024 年
10 月建成投产。
    公司感谢社会各界与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公司感谢全球产业链的大力支持!
公司感谢 200 余个外协建设单位与供应商的通力合作!公司感谢数千名出海员工
16 个月以来的辛勤奋斗与顽强拼搏!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