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格林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2024-09-2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 人,实际
出席独立董事 2 人,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经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
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
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且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独立董事:潘峰、刘中华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