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格林美: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7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在从事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
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 2023 年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6 名、注册会计师 42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7 名。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6.9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6.5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98 亿元。
    2023 年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 4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 0.68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 家。
    2023 年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 206 家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 0.31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0.77 亿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4 亿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
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诉讼。
    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起诉地         被诉人         诉讼事件     诉讼金额       诉讼结果

黑龙江省哈尔 15 个机构及个 公准肉食品股 人 民 币 约 一审分别在 2023
滨市中级人民 人,要求中审 份有限公司证 300 万元          年 12 月 15 日和
法院           亚太会计师事 券虚假陈述纠                 2024 年 7 月 5 日
               务所(特殊普 纷                           判决,均驳回诉
               通合伙)承担                              讼请求,二审
               连带责任                                  2024 年 5 月 10
                                                         日已开庭,至今
                                                         还未判决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
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所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时间         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及签
                  何夕灵         2000 年        2021 年    2014 年       2023 年
 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会兰         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静          2006 年        2011 年    2006 年       2023 年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夕灵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度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2 年度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3 年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3)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会兰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度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助理经理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
      2022 年度                                                    项目经理
                          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4)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静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度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经理
   2022 年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经理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宝泰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
   2023 年度                                                   质量控制复核经理
                  司、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
                                    限公司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
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
收费。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能恪
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
    2、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
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
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且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
条件,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5、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
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
系方式。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