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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临运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7-03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2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5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
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7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7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
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239 号 N 区 29 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关于选举倪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
2024 年 6 月 29 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编码 1.01-1.02,适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
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周五)9:00 至 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
为准);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N29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洪、李艺蕾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N29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610091
    电话:028-83262759
    传真:028-83251560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7”投票简称为“富临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周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周一)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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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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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24

 年7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该列打        选举票数
                                                    勾 的 栏 (股东所代表的有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 可 以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投票     ×2)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关于选举倪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
  1.01                                                 √
            议案》
            《关于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
  1.02                                                 √
            议案》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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