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4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51,028.77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50%;同时,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市同德通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或“保证人”)
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和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 3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或“承
租人”)与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银租赁”“债权人”或“出租
人”)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德银(2024)回租字第 07888 号),
及《抵押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同德科创以售后回租机器设备的方式向德
银租赁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 2,900 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24 个月,并由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二
近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德通”)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华银(2024)深额保字(企业拓展五部)第
815 号),同德通向华润银行申请不超过 2,300 万元的贷款,授信期限为 1 年,
并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业务涉及的担保事项在前述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45,591.44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51,028.77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48,971.23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被担保人名称: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81MA0LHWEEX0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跨越大道
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7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化工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
物降解塑料原料及其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
业务(国家禁止或者限定的技术和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德科创总资产 243,265.66 万元,
负债总额 58,571.45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31,05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5,149.12
万元),净资产 184,694.21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188.18 万元,净利润-188.1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同德科创总资产 287,931.38 万元,负债总额
102,920.32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62,204.6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6,373.49 万
元),净资产 185,011.06 万元,2024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351.69 万元,净利润 316.8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同德科创 100%股权,同德科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同德科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事项二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LT337P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投资创业发展中心 18
法定代表人:张烘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电子产品、金属
及金属矿(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煤炭、石油制品(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
燃料油、润滑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石英砂、化肥、塑料、橡胶、轮
胎、铜、钢材、铝材、汽车及配件、二手汽车、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木材、初
级农产品的销售、化妆品、纺织品、服装、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家具、家电、
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购销;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
际、国内货运代理(不含国内水上运输);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技术推
广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软件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预
包装食品的销售;酒类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德通总资产 25,707.61 万元,
净资产 1,363.39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74.62 万元,净利润 318.0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同德通总资产 28,363.26 万元,净资产 1,271.19
万元。2024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97.78 万元,净利润 126.02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山西同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同德通 51%股权,洛基山创
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同德通 25%股权,深圳市创实智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同德通 24%股权;公司持有山西同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同德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同德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之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各方:
甲方(出租人):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物:同德科创的生产设备一批
3.融资租赁本金总额:人民币 2,900 万元
4.租赁期限: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 24 个月
5.保证范围:
乙方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因本合同,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租金、违约金、逾期利息、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产权转移费等承租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应向
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及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
(2)甲方实现上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
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等)。
(3)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无效,且乙方有过错的,由丙方按照乙方
应承担的赔偿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甲方与乙方就本合同债
务履行计划或期限达成变更协议的,丙方(如有)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
责任,保证期间为自变更协议的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二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各方:
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
(1)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
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
担保债权。
(2)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被担保债权的比例为 100%。
(3)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
不超过约定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所有应付款项和
义务,保证人均同意承担保证责任。
(4)主债权项下的垫款、利息、费用或主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
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到期日不受债权确定期
间届满日的限制。
3.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
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51,028.77 万元(不
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
保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