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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北洋: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_202404262024-04-2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东新北洋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2 年度业务
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
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聘期一年。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
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信永
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通报了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并就 2023 年度
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
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
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
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