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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章源钨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1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4-056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城塔下崇义章源钨业股 份有限
公司二楼多媒体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
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泽兰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7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762,933,9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028%,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
投票。
     (1)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12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量 为
739,421,5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45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6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3,512,3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1%;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 264 人,代表
股份数量为 25,92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77%。
     8.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
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了如下
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762,491,798          99.9420%            25,480,277          98.2944%

  反对         210,230             0.0276%             210,230            0.8110%

  弃权         231,893             0.0304%             231,893            0.89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金诗晟、孟怡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2
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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