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4-03-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宏创控股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涛 联系电话:1566586858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由之 联系电话:1867815575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宏创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1 号),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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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工作内容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
司部监管函〔2023〕第 170 号),上述警示函和
监管函主要因为公司 2017-2021 年年报中关于
同业竞争的内容披露不准确。收到上述警示函
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认
真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
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坚
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
发展。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
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有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3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公司已披露 2023 年度业绩下滑的具体情况及下
滑原因。保荐人通过密切关注、现场检查、查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阅相关公告等方式关注事项进展,督促公司管
理层关注公司业绩变化,积极履行企业管理经
营责任,切实保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1 月 1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与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相关的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
入 268,727.56 万元,同比减少
2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4,455.84 万元,同
比减少 732.84%,业绩下滑较 督促公司管理层关注公司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大。上述业绩波动的主要原因 业绩变化,积极履行企业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为受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 理经营责任,切实保障、履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司 2023 年主要产品销量、销 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
售价格同比下降,致使营业收
入同比减少,产品毛利率下降
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导致
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2022 年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
2、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
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1 号),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山
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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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说明
〔2023〕第 170 号),上述警示函和监管函主要因为公司
2017-2021 年年报中关于同业竞争的内容披露不准确。收到
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认真
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
解,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坚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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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涛 杜由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