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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创控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4-03-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宏创控股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涛                        联系电话:1566586858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由之                      联系电话:1867815575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宏创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1 号),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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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工作内容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
                                        司部监管函〔2023〕第 170 号),上述警示函和
                                        监管函主要因为公司 2017-2021 年年报中关于
                                        同业竞争的内容披露不准确。收到上述警示函
                                        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认
                                        真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
                                        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坚
                                        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
                                        发展。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
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有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3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公司已披露 2023 年度业绩下滑的具体情况及下
                                        滑原因。保荐人通过密切关注、现场检查、查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阅相关公告等方式关注事项进展,督促公司管
                                        理层关注公司业绩变化,积极履行企业管理经
                                        营责任,切实保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1 月 1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与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相关的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
                             入 268,727.56 万元,同比减少
                             2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4,455.84 万元,同
                             比减少 732.84%,业绩下滑较         督促公司管理层关注公司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大。上述业绩波动的主要原因         业绩变化,积极履行企业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为受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         理经营责任,切实保障、履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司 2023 年主要产品销量、销         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
                             售价格同比下降,致使营业收
                             入同比减少,产品毛利率下降
                             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导致
                             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2022 年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
                                 2、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
                                 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1 号),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山
                                 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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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                                   说明
                            〔2023〕第 170 号),上述警示函和监管函主要因为公司
                            2017-2021 年年报中关于同业竞争的内容披露不准确。收到
                            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认真
                            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
                            解,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坚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涛                      杜由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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