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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1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
求,现将董事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执业注册会
计师 506 人,合伙人 10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9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7.06 亿、审计业务收入 4.64 亿,证券业务收入
2.11 亿;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8 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
林牧渔;审计收费 0.69 亿,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 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0 万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 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 8,000 万元;本所符合相关
规定职业保险可以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已审结
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经 2023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 2023 年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构架、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表、重大审计风险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查阅了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3 年年报会计师事中与审委会沟通函》,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构架、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表、重大审计风险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3 年年报会计师事中与审委会沟通函》,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就独立性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