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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北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1-31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用途:全部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

元(含)。

    (4)回购价格:不超过 8.32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数量: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即 8.32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

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01.92 万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8,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 961.5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

来六个月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前述主体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

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

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

的风险。

    (4)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原因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

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
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

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现就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

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

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

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回购数量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
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8.32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

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经营规划及财务状况等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

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

    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

(含)。若全部以最高价格回购(即 8.32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

民币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01.9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2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8,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61.5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数量。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4
日起 12 个月内。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

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

    2、公司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

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未来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全部以最

高价回购(即 8.32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含)计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019,231 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预计回购完成并全部授予或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823,402,828   19.91%          835,422,059   20.20%

                                       5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12,680,025    80.09%           3,300,660,794   79.80%

 总股本              4,136,082,853     100%            4,136,082,853    100%

    2、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未来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全部以最

高价回购(即 8.32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 8,000 万元(含)计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615,385 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预计回购完成并全部授予或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823,402,828     19.91%            833,018,213   20.14%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12,680,025    80.09%          3,303,064,640   79.86%

 总股本               4,136,082,853         100%       4,136,082,853    1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

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315.4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96.83 亿元、流动资产 128.76 亿元、资产负债率 63%。假设以本

次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0.32%、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3%、占流动资产的 0.78%。公司

认为按照最高额 10,000 万元确定的股份回购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

能力、财务情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会确

认相关费用,具体费用影响以公司正式出具的方案为准。

    公司未来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企业、员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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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利益相统一,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

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

司整体价值。

    回购完成后,按照回购数量约 12,019,231 股测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仍为邵根伙先生,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

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人在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事项

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董事

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

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丽娜女士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分别增持公司股份 50 万股,合计增持 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持股 5%以上股东提出的明确减持公司股票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减

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所回购股份未能或未

能全部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



                                    7
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

议后,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授权

    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

公司股份过程中具体办理回购股份工作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

合决定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方案和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

包括回购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

款进行修改,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5、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等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

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

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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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

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或

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

风险。

    4、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原因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

述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9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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