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9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北农”)于 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2,783,172.7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 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 号)注册通过,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1,480,36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8.2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增值税金额) 人民币7,394,480.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605,517.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于2024年7月26日出具XYZH/2024CDAA4B03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 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原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投资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原投资总额 号 资金金额 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24万吨猪配合 1 120,000,000.00 114,397,000.00 120,000,000.00 62,807,000.00 饲料生产线项目 年产12万吨猪饲料 2 60,000,000.00 54,768,200.00 60,000,000.00 49,959,200.00 加工厂建设项目 辽宁盛得大北农生 3 产反刍饲料基地项 100,000,000.00 74,000,000.00 100,000,000.00 35,570,100.00 目 大北农辽宁区核心 4 350,000,000.00 200,080,500.00 350,000,000.00 180,833,217.86 科技园建设项目 年产18万吨微生态 5 功能性生物饲料建 104,800,000.00 101,100,000.00 - - 设项目 大北农(玉田)生 6 猪科学试验中心项 100,000,000.00 78,941,300.00 100,000,000.00 78,941,300.00 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 7 76,713,000.00 76,713,000.00 76,713,000.00 76,713,000.00 造项目 8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207,781,700.00 207,781,700.00 1,000,000,000.0 合计 1,211,513,000.00 1,014,494,700.00 692,605,517.86 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 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 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 2 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自 2022 年 6 月 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合计人民币 230,341,692.35 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30,341,692.35 元。 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利用募集资金 投 自有资金预先投 本次拟置换的募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额(调整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后) 年产24万吨猪配合 1 62,807,000.00 59,076,579.20 59,076,579.20 饲料生产线项目 年产12万吨猪饲料 2 49,959,200.00 49,865,103.55 49,865,103.55 加工厂建设项目 辽宁盛得大北农生 3 产反刍饲料基地项 35,570,100.00 29,324,028.90 29,324,028.90 目 大北农辽宁区核心 4 180,833,217.86 29,485,027.59 29,485,027.59 科技园建设项目 大北农(玉田)生 5 猪科学试验中心项 78,941,300.00 25,482,853.11 25,482,853.11 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 6 76,713,000.00 37,108,100.00 37,108,100.00 造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207,781,700.00 - - 合计 692,605,517.86 230,341,692.35 230,341,692.35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7,394,480.36 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 482.30 万 元已在募集资金到位时由主承销商直接扣除。为保证公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尚未划转的 发行费用中人民币 2,441,480.36 元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一并置 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3 自筹资金预先支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 本次置换金额 付费用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4,823,000.00 - - 2 会计师费用 1,030,000.00 900,000.00 900,000.00 3 律师费用 1,200,000.00 1,200,000.00 1,200,000.00 发行手续费、文件制 4 341,480.36 341,480.36 341,480.36 作费 合计 7,394,480.36 2,441,480.36 2,441,480.36 综上,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人民币 232,783,172.71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232,783,172.71 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根据《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安排:“在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 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783,172.7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4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 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 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 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5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XYZH/2024CDAA4F0105),认 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大北农公司截 至2024年8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 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北农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6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