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127 北 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23,721,89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706,600 股后计算的股本 4,304,015,290 股为基数,按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8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49,632,886.82 元(含税)。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 4,323,721,890 股(含回 购 股 份 )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金 额 ÷ 总 股 本 × 10=249,632,886.82 元÷4,323,721,890 股×10,即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577356 元。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77356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4,323,721,89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19,706,600 股后计算的股本 4,304,015,2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58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49,632,886.82 元(含税),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1 化,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4 年前三季度分红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账 户持有的股份数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4,323,721,89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19,706,600 股后计算的股本 4,304,015,2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58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49,632,886.82 元(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2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2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0*****254 邵根伙 2 01*****379 安军 3 02*****782 徐茂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 4,323,721,890 股(含回购 股 份 )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金 额 ÷ 总 股 本 × 10=249,632,886.82 元÷4,323,721,890 股×10,即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577356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0577356 元/股。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或 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 3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鲁永婷 联系电话:(010)82478108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