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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3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1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024 年 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4 年 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德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投票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4 人,代表股
份 296,926,7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685%。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 人,代表股份 160,000,00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45%。通过网 络投票 的股东 13 人 , 代 表 股 份
136,926,7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5,196,21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196,215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议案1、《关于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解散清算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907,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5%;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9,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76,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28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4%。
    此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西藏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王祺律师和姜楠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