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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1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和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维
信诺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维信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和公司
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3 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与交银金
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其
自有的机器设备与交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
租赁期限约为 36 个月。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并与交银金租签署《保证合同》。同时,公司以持有的固安云谷 2.4355%
的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并与交银金租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固安云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
前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 83.64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
余额为 85.64 亿元(其中占用 2023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 49.79 亿元),本次
担保后固安云谷 2023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20.21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王敬龙
    6.注册资本:2,053,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3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三季度
   总资产                          2,485,660.80                        2,525,088.25
   总负债                            767,495.24                        1,028,390.96
   净资产                          1,718,165.56                       1,496,697.29
  营业收入                           381,425.72                         228,081.69
  利润总额                          -275,408.92                        -267,933.78
   净利润                           -220,467.53                        -222,345.11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 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 53.73%的股份,通过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和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固安云谷 23.14%
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 76.87%的股份,河北新型
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云谷固安 46.27%的股份。经查询,固安云谷
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甲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乙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1、租赁物: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为固安云谷持有账面净值约为 2.09 亿元的
机器设备。
    2、租赁物转让款:租赁物本金共贰亿元整。
    3、名义货价:1 元。
    4、租赁期限:36 个月(约)。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且本租赁项目项下的其他合同已
全部签署并生效。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下称
“主合同”),为确保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
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债
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保证人的保证担保。
    第一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
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
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
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
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
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
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
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同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四条 保证的效力
    本保证系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并且独立于债权人就主合同所可能享有
的任何其他物的抵押或权利质押或任何形式的其他担保。债权人所可能享有的该
等其他担保并不减轻或解除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公司盖章后生效。

   六、《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甲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出质人(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甲方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
赁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乙方自愿以
所持有的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伍亿元出资对应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为甲方
设定最高额质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质押。
    第一条 出质标的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乙方拥有合法处分权的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伍
亿元出资对应的股权(即固安云谷 2.4355%的股权)。
    第二条 担保责任
    1、乙方为甲方与债务人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质押
担保。本合同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于该期间签订的全部《融资租赁合同》
及其附件。一旦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出质人即为《融资租赁
合同》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责任,具体《融资租赁合同》无需出质人另行
确认。
    质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租赁 本金及
相应的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固定租息、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
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 的费用
【包括处分质押物所产生的评估、拍卖等费用及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含
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
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等】。
    2、甲方债权的币种、租赁本金、租息、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等以主合同的
约定为准。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以最高债权额(定义见第二条的约定)为限的主合同项下
的全部债务。
    本合同质押物的质押担保的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 项下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固安云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直
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权益的比例为 76.87%。虽然固安云谷并非公司全资
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
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优良,虽然固安
云谷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
险。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109,199.66 万元,占
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0.1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721,828.9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61.64%,对子公司担保为 1,387,370.74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九、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最高额质押合同》;
   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5.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