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16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2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星期
二)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4
年12月3日上午9:15至2024年1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2月3日的交易
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
1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4年11
月2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17:00 止。
(二)登记方式:
2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24 年 12
月 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邮政编码:100085
(三)联系电话:010-58850501
(四)指定传真:010-58850508
(五)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六)联 系 人:陈志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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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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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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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说明:1、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
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
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
股东大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委托人为法人
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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