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2024-12-1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
年12月9日召开,拟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提议,查阅了拟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就公司拟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推荐的拟聘任公司总经理孙霞林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杜刚先生、孔擎
柱先生、赵河先生、李剑先生、夏中才先生、李诚先生、王辉先生、张琳先生,公
司总工程师吕良忠先生,公司财务总监马长庆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长庆先生均
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
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我们同意提名孙霞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杜刚先生、孔擎柱先生、赵
河先生、李剑先生、夏中才先生、李诚先生、王辉先生、张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候选人,吕良忠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候选人,马长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
马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杨光亮____________ 于国权____________
骆广生____________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