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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发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0-25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24-0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
要,公司拟改聘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3 年度收入总额
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及主要行业、审计收费、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包
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
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 万
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
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
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
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自
律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6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鸿彦,200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联发股份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七虎,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联发
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诚,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过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鸿彦、项目质量复核人刘诚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七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     处理处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罚日期     罚类型

                                                   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2022 年 3   监督管   证监会上
 1      杨七虎                                     法》(证监会令第 40 条)第五十二条、
                   月 14 日    理措施   海专员办
                                                   五十三条规定。处罚类型: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2 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
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为
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华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
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与大华、容诚友好沟通,公
司拟改聘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实
际情况及审计工作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
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规
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
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
事会提议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
工作的要求,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综合考虑该
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主要负
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