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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省广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12-12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996 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G 座 3 楼会议中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15:00

     (4)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9:15-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远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0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374,195,38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4643%。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为 352,547,91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22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人共计 2,40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21,647,472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1.2417%。

    (3)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406 人,

代表股份 45,043,65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8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国信信扬律师事务

所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2025 年预计与省广博报堂整合营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72,637,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8%;

反对 1,230,2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8%;弃权 327,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486,083 股;反对 1,230,271 股;弃权

327,300 股。

    1.2、《2025 年预计与广东省广代博广告营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72,592,7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7%;
反对 1,252,7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8%;弃权 349,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440,983 股;反对 1,252,771 股;弃权

349,900 股。

    1.3、《2025 年预计与省广聚合(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72,552,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10%;

反对 1,230,9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0%;弃权 41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400,783 股;反对 1,230,971 股;弃权

411,900 股。

    1.4、《2025 年预计与珠海市省广众烁数字营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72,615,6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78%;

反对 1,218,0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5%;弃权 361,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463,883 股;反对 1,218,071 股;弃权

361,700 股。

    1.5、《2025 年预计与省广翰威(上海)广告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72,632,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4%;

反对 1,213,0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2%;弃权 349,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481,083 股;反对 1,213,071 股;弃权

349,500 股。

    1.6、《2025 年预计与广东省广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72,675,7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9%;

反对 1,161,9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5%;弃权 357,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23,983 股;反对 1,161,971 股;弃权
357,700 股。

    1.7、《2025 年预计与广东广旭整合营销传播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72,686,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7%;

反对 1,136,9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8%;弃权 37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34,683 股;反对 1,136,971 股;弃权

372,000 股。

    1.8、《2025 年预计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

    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3,549,4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28%;

反对 1,138,0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66%;弃权 356,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49,483 股;反对 1,138,071 股;弃权

356,100 股。

    1.9、《2025 年预计与广东砹脉数字营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72,667,2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6%;

反对 1,141,8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2%;弃权 386,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15,483 股;反对 1,141,871 股;弃权

386,300 股。

    1.10、《2025 年预计与珠海市省广星美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72,533,3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8%;

反对 1,147,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7%;弃权 514,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381,583 股;反对 1,147,671 股;弃权

514,400 股。

    1.11、《2025 年预计与广东省东方进出口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
    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3,507,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87%;

反对 1,125,9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7%;弃权 410,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07,083 股;反对 1,125,971 股;弃权

410,60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5,353,29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70%;

反对 8,357,1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34%;弃权 484,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6,201,562 股;反对 8,357,192 股;弃权

484,90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592,1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5%;

反对 1,180,2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4%;弃权 423,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440,383 股;反对 1,180,271 股;弃权

423,00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48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6%;

反对 1,244,5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467,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332,083 股;反对 1,244,571 股;弃权

467,000 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574,0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7%;

反对 1,188,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7%;弃权 43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422,283 股;反对 1,188,671 股;弃权

432,700 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537,2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9%;

反对 1,211,5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8%;弃权 446,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385,483 股;反对 1,211,571 股;弃权

446,600 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552,2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9%;

反对 1,195,0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4%;弃权 448,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400,484 股;反对 1,195,070 股;弃权

448,100 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522,3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

反对 1,194,1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1%;弃权 478,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370,583 股;反对 1,194,171 股;弃权

478,900 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5,446,89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21%;

反对 8,300,5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83%;弃权 447,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6,295,161 股;反对 8,300,593 股;弃权

447,900 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