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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欣丝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费锦红)2024-04-1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费锦红)

    本人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恪尽职守、尽责勤勉,
做到客观公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费锦红,出生于1967年,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副教授。第
五届嘉兴市仲裁委员会委员和仲裁员、嘉善县法学会咨询专家。1989年7月至今
在嘉兴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和行政、党务工作。现任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
独立董事。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本
人自查,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以通讯方                       投票情   列席股
独立董事                                        委托出席   缺席次
             董事会   现场出席次数   式参加会                       况       东大会
  姓名                                            次数     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均投赞
 费锦红        7           1            6          0            0              1
                                                                      成票
    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
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
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
进行了投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
     专门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
                          1                1                0                 0
       员会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履行委员会成
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提出的重要意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见和建议

                         考评 2022 年董监高履职情况、审议董监高
           2023 年 03                                              同意并提交董
     1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审议 2023 年度薪酬政
           月 27 日                                                事会审议。
                         策

    本人及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对董监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对董监高
的薪酬情况和薪酬政策进行了审议,在审核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本人在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提出的重要意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见和建议

           2023 年 08    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 同意并提交董
     1
           月 09 日      董事候选人                                事会审议
           2023 年 09                                              同意并提交董
     2                   提名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月 01 日                                                事会审议

    本人及其他提名委员会成员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出具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和年度业绩说明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
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和监督,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
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提供了专门的办公场所,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均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与其他
独立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后,对相关事项的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关注事项类型                          关注事项


                                    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评价报告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   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
    3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意见
                                    考评 2022 年董监高履职情况、审议董监高 2022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年度薪酬情况、审议 2023 年度薪酬政策
                                    对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
    5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进
         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
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
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履职,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
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
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费锦红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