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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维图新: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7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追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

9,000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预计公司及

子公司 2024 年度拟与关联方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34,000 万元。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追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

拟与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智联”)及其子公司

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联”)、睿联星晨(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联星晨”)等其他南京智联控股的关联公
                                 1
  司(并称“四维智联”)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追加总金额为 9,000 万

  元。追加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与四维智联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 43,000 万元。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回避表决。

       (二)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11 月
                                        已预计金            预计总额              上年发
                               关联交            本次追加              已发生
关联交易类   关联   关联交易            额(不超              (不超              生金额
                               易定价            预计金额                金额
    别         人     内容              过)(万            过)(万                (万
                                 原则            (万元)                (万
                                          元)                  元)                元)
                                                                         元)
向关联人采 四 维 采 购 硬 件
                             市场价 12,000       2,000      14,000     12,567    17,718.00
购原材料   智联  及软件等
接受关联人 四 维 技 术 服 务
                             市场价 15,000       1,000      16,000     1,823     4,470.16
提供的劳务 智联  等
向关联人提 四 维 技 术 服 务
                             市场价 1,000        6,000      7,000      175       428.66
供劳务     智联  等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赖土

       注册资本:14507.99103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智合园)科创大道

  9 号 A4 栋 3307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2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

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机械设备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软件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

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

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在南京智联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南京智联与本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智联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二)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程鹏

    注册资本:16162.011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6 幢 3 层

30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3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

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机械设备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在北京智联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北京智联与本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智联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三)睿联星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程鹏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捷南路 2 号院 2 号楼 6 层 1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4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在睿联星晨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睿联星晨与本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睿联星晨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追加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含公司及子公司向四维智联购买

硬件等产品、向四维智联提供技术服务以及接受四维智联提供的技术

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

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

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5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参照市场定价与关联方协商制定交易价

格,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

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

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

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独

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

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遵

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追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6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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