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7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追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
9,000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预计公司及
子公司 2024 年度拟与关联方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34,000 万元。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追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
拟与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智联”)及其子公司
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联”)、睿联星晨(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联星晨”)等其他南京智联控股的关联公
1
司(并称“四维智联”)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追加总金额为 9,000 万
元。追加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与四维智联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 43,000 万元。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回避表决。
(二)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11 月
已预计金 预计总额 上年发
关联交 本次追加 已发生
关联交易类 关联 关联交易 额(不超 (不超 生金额
易定价 预计金额 金额
别 人 内容 过)(万 过)(万 (万
原则 (万元) (万
元) 元) 元)
元)
向关联人采 四 维 采 购 硬 件
市场价 12,000 2,000 14,000 12,567 17,718.00
购原材料 智联 及软件等
接受关联人 四 维 技 术 服 务
市场价 15,000 1,000 16,000 1,823 4,470.16
提供的劳务 智联 等
向关联人提 四 维 技 术 服 务
市场价 1,000 6,000 7,000 175 428.66
供劳务 智联 等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赖土
注册资本:14507.99103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智合园)科创大道
9 号 A4 栋 3307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2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
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机械设备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软件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
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
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在南京智联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南京智联与本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智联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二)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程鹏
注册资本:16162.011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6 幢 3 层
30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3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
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机械设备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在北京智联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北京智联与本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智联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三)睿联星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程鹏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捷南路 2 号院 2 号楼 6 层 1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4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在睿联星晨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睿联星晨与本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睿联星晨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追加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含公司及子公司向四维智联购买
硬件等产品、向四维智联提供技术服务以及接受四维智联提供的技术
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
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
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5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参照市场定价与关联方协商制定交易价
格,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
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
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
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独
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
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遵
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追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6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