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4-029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
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合并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影响数
2022.12.31/2022 年度 2022.12.31/2022 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71,115,822.98 71,136,951.41 21,128.43
盈余公积 578,215,753.46 578,205,995.09 -9,758.37
未分配利润 2,485,263,405.55 2,485,294,292.35 30,886.80
所得税费用 65,679,263.30 65,243,639.77 -435,623.53
单位:元
母公司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影响数
2022.12.31/2022 年度 2022.12.31/2022 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460,758.71 32,363,174.98 -97,583.73
盈余公积 578,215,753.46 578,205,995.09 -9,758.37
未分配利润 2,297,676,648.31 2,297,588,822.95 -87,825.36
所得税费用 37,330,414.79 37,098,239.90 -232,174.89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