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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达:关于全资企业参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2024-08-23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4-07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企业参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控股企业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创元投资”)投资西安经发广联达数字建筑与工业软件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西安基金”或“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目标规模为人民币 5.0352 亿元,重点投资
于物联网、数字经济、数字建筑、工业软件等领域早期企业、中小企业和成熟期企业。其中,
创元投资将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 7,000 万元认购合伙企业的 13.90%份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企业参与
认购合伙企业份额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1)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名称:西安经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6U75LQ3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季峰
    成立时间:2017-08-15
    营业期限:2017-08-15 至 2037-06-30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中段 16 号白桦林国际 A 座 11 层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金融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除外);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

                                           1
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主要股东情况: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00%控股。
    西安经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资产”)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
案登记(登记编号:P1068028)。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西安经发控股(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成立,实际控制人为西安经开区管委会。
    西安经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西安经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普通合伙人(2)
    名称:西安广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D96FEJ7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01-22
    营业期限:2024-01-22 至 2034-06-10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中段 16 号白桦林国际 A 座 11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税务服务;财务咨
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广济惠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占比 100%。
    西安广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1)
    名称: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06422855Q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广联达筑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07-10
    营业期限:2014-07-10 至无固定期限

                                         2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甲 18 号楼 1 层 106 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主要股东情况: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比 99.90%,北京广联达筑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占比 0.10%,北京广联达筑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公司 100%持股。
       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全资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有限合伙人(2)
       名称: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X0WCB1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南路 1 号 9 幢 13 层 1301 室
       成立日期:2019-07-05
       营业期限:2019-07-05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比 99.995%,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占比 0.005%,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陕西省财政厅 100%持
股。
       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3、有限合伙人(3)
       名称:西安市工业倍增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1MACL6R2H6K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06-19
       营业期限:2023-06-19 至 2033-06-13

                                              3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空港国际商务中心 BDEF 栋 F 区 3 层 10301 号 A-28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比 60%;西咸新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占比 10%;
西安经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占比 10%;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比 10%;
西安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占比 9.9%;西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占比 0.1%。
    西安市工业倍增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有限合伙人(4)
    名称:西安市安居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BRRYXX1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柏涛
    成立时间:2022-06-24
    营业期限:2022-06-24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会展东路 1 号曲江国际金融中心 27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针纺
织品及原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
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办
公用品销售;化肥销售;汽车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西安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占比 100%;西安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

                                          4
有限公司由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
    西安市安居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有限合伙人(5)
    名称:西安经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C79CUH7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婧
    成立时间:2022-12-30
    营业期限:2022-12-30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桦林国际 A 座 6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占比 95%;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占
比 5%
    西安经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有限合伙人(6)
    名称:工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7066081X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石建文
    成立时间:2011-03-14
    营业期限:2011-03-14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西影路 396 号办公楼四层 406 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
咨询;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

                                           5
 息技术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贸易经纪;销售代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工程机械
 与设备租赁;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销
 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建筑
 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情况:石建文占比 60%;蒋桂花占比 40%。
       工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有限合伙人(7)
       付永晖,身份证号码:420103**********30,住址:北京朝阳区融科望京中心****。
       付永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有限合伙人(8)
       王晓军,身份证号码:410305**********10,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
       王晓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有限合伙人(9)
       苏新义,身份证号码:650105**********14,住址: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
       苏新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有限合伙人(10)
       林森,身份证号码:342101**********13,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林森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成立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西安经发广联达数字建筑与工业软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规模:50,352 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为货币出资
       5、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及占比情况:
                                                                 拟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身份                         占比
                                                                   (万元)
 1     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7,000     13.90%
                                             6
2    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   19.86%
3    西安市工业倍增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   19.86%
4    西安市安居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9.93%
5    西安经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19.86%
6    工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9.93%
7    付永晖                                          有限合伙人         500     0.99%
8    王晓军                                          有限合伙人         500     0.99%
9    苏新义                                          有限合伙人        1,000    1.99%
10   林森                                            有限合伙人        1,000    1.99%
11   西安经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管理人     252     0.50%
12   西安广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20%
                                合计                                  50,352    100%
     6、出资进度:除西安广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出资 100 万元外,其余合伙
人分三期实际缴付出资,每期实际出资额分别为认缴总额的 50%、30%、20%;基金首期募集
金额达贰点伍(2.5)亿元即告成立、运营
     7、存续期限:5 年投资期+2 年退出期+1 年延长期
     8、退出机制:上市退出、挂牌退出、转让退出、解散/清算退出、股东回购等多样化的退
出渠道
     9、投资方向:聚焦物联网、数字经济、数字建筑、工业软件等领域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西安基金系根据《合伙企业法》在陕西省西安市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本有限合伙的管理
人为西安经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合伙企业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意,可以决定将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换。
     (二)出资情况
     本次总认缴规模 5.0352 亿元,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见“三、拟成立合伙企业基
本情况”。
     本基金分三期缴付出资,每期出资比例分别为合伙人认缴出资的 50%、30%和 20%。合伙
人已缴付的第一期出资投资完成 80%后,全体合伙人缴付第二期出资;全体合伙人已缴付的第
二期出资合计投资完成 80%后,全体合伙人缴付第三期出资;三期出资均由合伙人按其认缴出
资额比例缴付。基金累计投资达到累计实缴规模的 80%后,各合伙人按照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
款通知进行下一期出资。
     各次出资金额按下表约定执行:
                                              7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第一期出资额    第二期出资额       第三期出资额
 1     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00           2,100              1,400
 2     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3,000              2,000
 3     西安市工业倍增基金                                   5,000           3,000              2,000
 4     西安市安居发展有限公司                               2,500           1,500              1,000
 5     西安经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5,000           3,000              2,000
 6     工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500              1,000
 7     付永晖                                                250             150                100
 8     王晓军                                                250             150                100
 9     苏新义                                                500             300                200
 10    林森                                                  500             300                200
 11    西安经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6            75.60              50.40
 12    西安广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00                   -                  -
                      合    计                             25,226       15,075.60          10,050.40
       (三)管理和决策机制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本基金投资决策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共 7 名委员,其中:
 西安经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 2 名,西安广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委派 1 名,创元投
 资、西安市工业倍增基金、西安市安居发展有限公司、林森各委派 1 名,引导基金委派 1 名观
 察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委员不得弃权。
       投资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投资事项进行表决:对
 于合伙企业拟投资的项目,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会议委员 5 名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退出事项:(1)项目退出所得年化收益率在单利 6%(含)以上的,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
 体会议委员 5 名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2)项目退出所得年化收益率在单利 6%(不含)以下
 的,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会议委员一致同意方为通过。
       当本合伙企业与任一合伙人及其关联方的投资项目存在关联交易时,关联的合伙人需回避
 表决,经其他全部合伙人同意后可进行投资。
       (四)管理费
       (1)在基金投资期内,年管理费按全体合伙人已实缴出资总额的 0.75%/年提取;
       (2)在基金退出期内,年管理费为未收回投资额(“未收回投资额”指全体合伙人已实缴
 出资总额减去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后的余额)的 0.5%/年提取;
       (3)基金延长期和清算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五)事务报酬
       自基金备案之日起至合伙企业解散日止,就每一合伙人,除非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减免,
                                               8
合伙企业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并向西安广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事务报酬:
       (1)在基金投资期内,年度事务报酬按全体合伙人已实缴出资总额的 0.75%/年提取;
       (2)在基金退出期内,年度事务报酬为未收回投资额(“未收回投资额”指全体合伙人已
实缴出资总额减去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后的余额)的 0.5%/年提取;
       (3)基金延长期和清算期间,不收取事务报酬。
       (六)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对合伙企业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
       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的约定在权限范围内对合伙企业事务进行经营管理工作,对于有限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于其认缴的有限合伙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
利。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
       (七)资金托管
       本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资金进行托管,并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为本合伙企业开
立托管账户, 用于合伙企业财产中货币资产的归集、存放与支付。
       (八)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的投资本金、
利润分配、权益、股权处置收入、税费减免/返还、奖励、补偿、赔偿及其他处置收入)、未使
用的实缴出资额、未使用的实缴出资额与合伙企业闲置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或投资收入,
在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其他税费或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为履行该等支付义务而预留的金
额后,为合伙企业可分配财产。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不得
再用于项目投资,应于投资收入到达合伙企业托管账户后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按如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分配:
       (1)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百分之百(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
限合伙人截至该分配时点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达到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
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
       (2)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普
通合伙人截至该分配时点根据本第(2)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达到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
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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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有限合伙人的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
直至其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以投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按照单利百分之 6%/
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投资本金的实际占用天数为有限合伙人每一
笔实缴出资到账之日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考虑投资本金余额在投
资收益分配后不断减少,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投资收益按投资本金实际余额及其对应的占用天数
分段计算(某一段时间的基本投资收益=该段时间的剩余投资本金×该段时间的占用天数
×6%÷365);
    (4)普通合伙人的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
直至其就上述第(2)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以投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按照单利百分之 6%/
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投资本金的实际占用天数为有普通合伙人每一笔实缴出资到
账之日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考虑投资本金余额在投资收益分配后
不断减少,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投资收益按投资本金实际余额及其对应的占用天数分段计算(某
一段时间的基本投资收益=该段时间的剩余投资本金×该段时间的占用天数×6%÷365);
    (5)超额收益分配。若各合伙人就其实缴出资额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超过百分之 6%,
则超出百分之 6%的收益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按照百分之二十(20%):百分之八十(80%)
的比例进行分配,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普通合伙人的超额收益由西安经
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安广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 30%:70%的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协议签署后省财政厅出台新的奖励、让利相关制度、办法,新办法对基金管理人分配收益
有规定的,按照省财政厅新颁布的相关制度、办法执行。
    (九)生效时间
    经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全资企业投资西安基金,旨在通过参股合伙企业跟踪新技术发展,并持续获得资
本增值。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额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公司股东大会尚未进行该事项的审议,西安基金中的有限合伙人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决策机构尚未进行该事项的审议,西安基金存在无法顺利完成设立的
风险。
    西安基金的投资周期较长,在投资和运作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
                                         10
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目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对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公司全资企业是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
务执行,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将此投资划分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
企业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公司尚未确定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派驻人选。
    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持续关注本次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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