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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驰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4-13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 2024 年 5 月 9 日
14:3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 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 B 座 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制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张增荣先生、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兆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顾
 伟先生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签署《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就南昌兆
 投所持有的公司 19.64%的股份,南昌兆投放弃其中 14.64%股份的表决权(对应
 662,737,197 股股份);就顾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0.08%的股份,顾伟先生放弃该等
 股份全部的表决权(对应 3,475,286 股股份),南昌兆投、顾伟先生合计仅保留公司
 5.00%的表决权(对应 226,347,030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以上表决权放弃并不影响其接受他人
 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 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 B
座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华锦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
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含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
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                                                                  同   反   弃
                                                           备注
  案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
                                                           的栏目可
  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9.00                                                       √
          案》
  10.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
  11.00                                                      √
          规划>的议案》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
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