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度,因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供应链”)、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1,0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先生、田培杰先生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
了此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
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
定价原则 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东方明珠及 市场价原
购买会员及其服务等 500.00 0 0
产品 其控股公司 则
向关联人销售 东方明珠及 销售电视机、机顶盒 市场价原
500.00 0 6.59
产品 其控股公司 等产品及产品服务 则
向关联人提供 东方明珠及 广告宣传等相关服务 市场价原
2,000.00 283.40 811.46
劳务 其控股公司 费用 则
接受关联人提 东方明珠及 广告宣传、内容共享 市场价原
2,000.00 78.90 692.45
供的劳务 其控股公司 等相关服务费用 则
向关联人销售 销售照明灯具等产品 市场价原
兆驰供应链 6,000.00 169.60 4,359.80
产品 及产品服务 则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别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 (%)
东方明珠
向关联人采 购买会员及其服
及其控股 0 1,000.00 0 -100
购产品 务等
公司 2023 年 4
东方明珠 销售电视机、机 月 11 日
向关联人销
及其控股 顶盒等产品及产 1,000.00 0.00 -99.34 《关于
售产品 6.59
公司 品服务 2023 年度
东方明珠 日常关联
向关联人提 广告宣传等相关
及其控股 811.46 3,000.00 28.73 -72.95 交易预计
供劳务 服务费用
公司 的公告》
东方明珠 广告宣传、内容 (公告编
接受关联人
及其控股 共享等相关服务 3,000.00 9.93 -76.92 号:2023-
提供的劳务 692.45
公司 费用 012)
向关联人销 兆驰供应 销售照明灯具等
4,359.80 5,000.00 0.48 -12.80
售产品 链 产品及产品服务
公司与关联方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
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预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各项关联交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
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3 年已经发生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
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兆驰创新产业园二期公寓 8 栋 205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338,461.54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7359816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
商业;企业管理咨询;家电原材料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
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85.23%的股权,深圳市
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4.77%的股权。
兆驰供应链 2023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6,787.96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7,742.5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兆驰供应链总资产 162,563.69 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 146,905.41 万元人民币。以上兆驰供应链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顾伟系兆驰供应链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兆驰供应链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兆驰供应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兆驰供应链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相关服务费用,
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57 号
法定代表人:沈军
注册资本:341450.0201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4836
主营业务: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委托加工、销售、维
修、测试及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
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通讯、机电工程设备、多媒体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
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
计,文化广播电视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承包及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文化用品、珠宝首饰、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
装潢材料批发与零售,自有房产租赁,电视塔设施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
务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东方明珠系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其 45.98%的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明珠 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60,636.65 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78,620.4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4,394,056.17 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77,277.04 万元人民币。
以上数据出自《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方明珠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的规定,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
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为销售产品、采购会员及内容共享等相关服务费用,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经相关部门及子公司测算,2024年1-12月公司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累计不超过11,0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将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公允的交
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将根据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后实施交
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实现业务发展的合理商业行为,可以实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资源优势互补,且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履约能力,有
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上述
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公正公允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
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
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