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4-02-06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 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以下情形:
⑴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⑵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⑶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⑷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⑸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⑹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或获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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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2 月 5 日,向 1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82.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1.25 元/股。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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