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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明星辰: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4-04-23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4-021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9 月 23 日、2020
年 10 月 1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届满,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
定,现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
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启明星辰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 4,125,184 股,上述回购股份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启明
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锁定期为自公司
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分三期
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 33%、33%、34%。
    3、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非交
易过户方式进行处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
232,2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间、变更、终止及存续期届满后权益的处置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且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确定依据、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
事项的变更。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管理委员会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除本条前两项所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
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权益的处置
    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本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当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
议的授权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
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已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届
满,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处置的方式、时机
和数量。
    2、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