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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洲管道: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初宜红)2024-04-20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初宜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洲管道”)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初宜红,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

理论与实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兼任山东省政府会计专家。从事企业财务会计和

政府会计教学和科研30多年,先后在《中国工业经济》、《财务与会计》等核心

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6项,是我国《中小

学校财务制度》主要起草人之一。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金洲管道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金洲管道及其主要股东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
行职责,不受金洲管道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
对于出任金洲管道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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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6次,通讯方

   式召开1次;股东大会共召开4次。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3年4月任

   职以来,均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

   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        出席方式(次数)                        出席股东大
                                                           投票结果
    姓名          次数           现场           通讯                        会次数

   初宜红             5           1              4        均投赞成票          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制度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认真负责履行职责。
                          会议   独立董
委员会      独立董事
                          召开   事参加                      会议内容
  名称      任职情况
                          次数     次数
             初宜红                       1、《2023年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2、《2023年三
            (主任委        4       3      季度内审计划》;3、《2023年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审计          员)                        4、《2023年四季度内审计划》;5、《关于聘用2023
委员会                                    年度审计机构的的议案》。
              张 莉
                           4       3
            (委员)

         审计委员会履职说明:根据有关制度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与内审部进行沟通,就相关报告中主要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及主

   营业务收入/成本变动情况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沟通、讨论;对聘用审计机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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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通过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等执业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

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

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审,同意后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审核公司的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电话沟通,

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

事先否决的情况。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

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

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金洲
管道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
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
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
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用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2023年公司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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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2023年公司未涉及的事项: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无提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3、此外,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财务经营分析提供专
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三)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为便于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全体独立董事均公开披露个人邮箱,中小

股东可随时与任意独立董事进行交流;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时

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与内审部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例如聘用会计师事

务所时,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等执业情况,

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

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

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3、独立董事除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外,还另外安排时间到公司或子公司现场进

行实地考察、调研,检查公司财务、业务状况,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多

种方式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经营状况,充分利用个人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的经营动态、内部控制情况、重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4/6
的职责。

    4、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12月参与

公司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并就《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进行修订并审议。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工作

人员配合开展工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的提供信息,接受电

话问询,参加股东大会视频会议、参与讨论,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

对能否采纳认真求证。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

等不当行为。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

供资料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

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视频、电话等参会方式。在保证本

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部分会议依照程序采用书

面传签式召开。提名董事会成员等重大事项不采取书面传签方式表决,并且由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

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5、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金洲管道及其主要股东

                                  5/6
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

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

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

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

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4年度,仍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初宜红联系方式:chuyh485@163.com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初宜红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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