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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内配: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4-0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64,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有效期限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
保等。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内凯思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该《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
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第三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薛德龙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83MA40TKKD0T

    经营范围:内燃机活塞及零部件生产销售;汽车动力系统研究开发;从事货
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股100.00%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9.30/2024 年 1-9 月     2023.12.31/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47,208.43                  54,733.89
负债总额                                  23,063.13                  28,259.62
净资产                                    24,145.30                  26,474.27
资产负债率                                  48.85%                     51.63%
营业收入                                   5,219.97                  16,868.21
利润总额                                  -2,697.57                     259.24
净利润                                    -2,328.97                     147.23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内凯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乙方);

    被担保人: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

    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
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
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
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4,000 万元,
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9.11%;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8,912.69 万元,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合
并报表净资产的 2.6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中内凯思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