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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芝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2024-06-15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24-033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
下简称“《回购方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方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6月13日,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在两个
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9%。具体内容详见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
2023-058)。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及《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
范性文件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6月13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在
回购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4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7.42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4.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569,2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等,均符合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实
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
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
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
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此期间,上述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与《回购方
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
《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3741%。本次回购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无法全部
授出的可能。若回购股份全部授出并全部锁定,则公司股本总额不变,股本结构相
应变化。
   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
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股
本总额相应减少。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
股份计划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3年内成功实施前述
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在股份回购完成之
后3年内履行相关程序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